案例五
作者: 来源:长城证券 日期:2009-05-07 字号【

期货投资教育

1.小林原来没做过金融投资,听邻居小李说股指期货投资很赚钱,便整日跟着小李研究股指期货。研究了三个月后,小林自认为自己对股指期货交易技巧及交易风险已经很了解,于时跟小李说自己也想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小李听了小林的想法后,对小林说:好啊,你也不用到期货公司再开户了,省得麻烦,你就用我的账户交易,每天交易结束后,我们俩将交易结果分一下不就得了吗?小林也图省事儿,于是就将钱交给小李,存入小李在期货公司开立的保证金账户,小李和小林共用小李的账户交易三个月后,由于对交易结果确认产生分歧对簿公堂,结果法院以交易账户及交易编码归小李所有为由驳回了小林的讼诉请求,小林因此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风险提示:按照我国目前法规规定:股指期货投资者实行一户一码制度,每个投资者都需在期货公司开立自己的交易账户,同时在期货交易所申请自己的交易编码,即”一户一码制度“,投资者在自己账户和交易编码内交易才受到法律保护,与他人混码交易将会导致投资者不必要损失。

2. 小胡是在某机关工作,平时喜欢研究股票交易,听说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股指期货交易,非常想参与,但由于机关有规定不允许公务员上炒股和炒期货,小胡于是便想以他弟弟的名义在期货公司开户,由于他弟弟不在家,于是小胡就拿着他弟弟的身份证到期货公司开户,由于小胡与他弟弟相貌及年龄相似,加上对他弟弟的个人信息非常熟悉,因此顺利的完成了开户手续,预留的指定联系方式也是其弟弟的联系方式,入金后进行交易,由于小胡每天工作很忙,经常开仓交易后,没时间看盘,时间一长就忘了股指期货持仓情况。一天小胡的弟弟接到期货公司追加保证金通知,感到非常意外,心想一定是期货公司搞错了,过两天又接到期货公司电话强行平仓的通知,经过核实,才知道原来是他哥哥以他的名义在期货公司开户交易,强行平仓后,小胡损失惨重。

  风险提示:以他人名义在期货公司开户不仅会给投资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而且会给名义开户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提醒资者在期货公司开户时,不仅要以真实身份开户,还要预留自己真实的联系方式,用于接受期货公司的各种通知。

3. 小李在某机关上班,平时对股指期货有一定研究,但由于工作较忙,没时间看盘做交易。一日,一位自称是“期货专家”,又是小李同学的朋友叫王某的对他说:“我搞股指期货好多年了,很有经验,你把你的股指期货账户交给我操作,保证你赚钱!”小李听了王某的话后,心动了,心想:“反正自己没时间看盘做交易,期货公司又不接受全权委托,干脆把股指期货账户交给王某代理操作得了”。于是,小李将自己的股指期货交易账户号和密码告诉了王某,由王某代为操作。半年后,小李到期货公司查询自己的账户,30万的资金已亏损一半,主要是因为频繁交易所致,而这时王某早已不知去向。

  风险提示:股指期货交易委托他人交易必须谨慎。委托他人交易的难点在于,你必须找到一个诚信可靠、服务周到、专业水平又高的优秀人员。

  在国外,期货投资基金早已合法化了,基金本身受到非常严厉地监管,各个公募基金当前运作情况及历史情况都必须定期公布;而且基金业发达后,也产生了众多的基金评议机构,随时向投资者提供基金业的分析比较报告。出色的基金及明星基金经理受人追捧,而业绩差的基金则遭人唾弃。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委托交易的风险就相应减小。

下一篇: 案例三
  • 扫一扫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

  • 扫一扫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博

投诉电话:95514    传真:0755-83460310
投诉邮箱:tousu@cgws.com
请微信关注“深圳投资者服务”公众号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6-2023 GREAT WALL SECURITIES CO,LTD ALL RIGHT RESERVED       |       粤ICP备B2-20030417号

工信部备案网站:http://beian.miit.gov.cn/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主体身份公示